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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西凤酒1952报道】买来2.5元一斤的普通白酒,经过一番豪华包装后摇身一变成了数百元一瓶的高档名酒,流入市场后售价与真酒相当,非法牟取暴利。日前,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进行宣判,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20000元,分别判处被告人崔某、刘某、邰某、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宣告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2012年3月以来,吕某先后从外地购买来五粮液、洋河蓝色经典、古井贡酒等高档酒酒瓶、高仿酒瓶盖、包装盒、商标、纸箱及假酒制造设备。为了逃避警方打击,吕某在花山区霍里镇一偏僻村庄租借了一处仓库作为制售假酒窝点。随后吕某又雇来崔某、邰某、刘某、崔某某4人为其打工。人员设备齐全后,“名酒”就开始源源不断地从这简陋的厂房内生产出来流向市场。在制假窝点共查获假冒五粮液、洋河蓝色经典、宣酒、古井贡酒等假冒名酒数百件,价值16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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