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西凤酒1952报道】 据报道,近日,中央五部门联合发文,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、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等标识的物品,严格对涉及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等标识行为的责任追究。在社会特权之风崇拜的影响下,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产品长期获得市场与消费者默许,各种烟、酒、茶叶等产品被不法商贩贴上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标签,打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名义肆意销售,由此衍生出巨大利益链。
其实就“特供”产品长期获得市场与消费者默许而言,其中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,就是有人相信,在一些非公开的渠道的确有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产品的存在与供应,而且质量还可以保证。
因此,尽管不断有官方表示,“我们没有特供”,可老百姓却很难相信。这样,问题就来了:到底有没有 “特供”?又有哪些产品是“特供”?
不要以为这个问题不该问。事实上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有没有“特供”并非问题的关键。关键的是信息不公开、不对称,结果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。如果本就没有什么“特供”,那问题很简单,只要发一纸声明,告诉公众就成。根本不需要五部门联合发文、大动干戈。
因此笔者以为,信息公开才是规范“特供”乱象的“杀手锏”。怎么公开?首先,明确到底有没有“特供”。这方面不必有太大的顾忌,只要工作需要,民众能够理解。其次,要开列具体明细,并规定所有“特供”产品严禁在市场公开销售。这样,但凡公开销售的 “特供”,自然都是“赝品”,想来无论不法商贩还是消费者,恐怕都不会再做这方面的“买卖”了。那么,“由此衍生出巨大利益链”的“特供”乱象也就能遏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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