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场风波,关键在于“标准”的问题,因此,各方在分析、讨论、争论的时候,就不能脱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,就不能回避农夫山泉执行浙江地方标准的事实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明确规定:
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应当制定国家标准。
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可以制定行业标准。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,西凤酒招商,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。
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、卫生要求,可以制定地方标准。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,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。
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,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,在企业内部适用。
而据报道,农夫山泉瓶装水在浙江的执行标准为:《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》标准(DB33/383-2005),在水源地广东的执行标准为:《广东省饮用天然山泉水》标准(DBS44/001-2011) 。业内将这两种标准与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》,也就是俗称的“自来水”的标准进行了比对,发现三种标准在PH值、色度、浊度等几项基本指标上差别不大,但到了镉、硝酸盐、硒等几项指标时,浙江的标准不但低于广东标准,也低于国家标准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,结合有关报道指出农夫山泉执行的《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》标准低于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》的事实,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认为,农夫山泉宜在这场风波的讨论中或讨论后,树立以下三种认识:
一、农夫山泉在生产瓶装水的过程中,不管从哪里搬来的水,有相应的国家标准的,就应该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;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的,西凤酒招商,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标准,也不应低过国家强制性标准——GB5749《生活饮用水标准》的底线。
二、农夫山泉没有权力、也没有责任去发布《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》标准(DB33/383-2005),但是,作为唯一参与起草这一标准的饮用水企业,农夫山泉有义务引导《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》标准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——GB5749《生活饮用水标准》,否则,就有失社会道德水准了,与“大自然的搬运工”的“身份”就不相称了。
三、北京友联红木执行“国家标准”的做法,值得农夫山泉借鉴和学习。红木“国家标准”于2012年8月1日出台,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,根据规定,红木家具企业销售的红木家具产品,必须配备含有“产品执行标准”等信息的“产品质量明示卡”,但是,这一红木“国家标准”的执行效果,却很不理想。尽管如此,北京友联红木2012年10月21日在其推行防伪保真措施10周年之际,率先执行红木“国家标准”,给友联红木的产品全部佩带《产品质量明示卡》。
“国家标准”的水准和执行的效果,是直接反映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美丽程度的;企业执行标准的水准,是直接反映这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其在市场中的档次的。“农夫山泉有点甜”的广告语,已家喻户晓了,“农夫山泉”也时常摆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外国领导人时的会客桌上,农夫山泉在执行“国家标准”方面,应该像北京友联红木那样,走在行业前头,让广大喜爱“农夫山泉”的消费者长期地喜在心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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